一.電池正常時的充放電操作1.放電:※ 為延長使用壽命,避免深度放電超過額定容量的80%。放電終止時電解液比重不能低于1.13kg/L、電壓指示表指針不低于黃色區域。放完電應立即充電,不允許擱置。
鉛酸蓄電池使用守則
一.電池正常時的充放電操作
1.放電:
※ 為延長使用壽命,避免深度放電超過額定容量的80%。放電終止時電解液比重不能低于1.13kg/L、電壓指示表指針不低于黃色區域。放完電應立即充電,不允許擱置。
2.充電:
※ 充電之前,建議先停止使用電池后讓它靜置冷卻一段時間。充電只允許使用隨車配套的充電機。充電步驟以北京嘉昌為例:首先將電源插頭插到AC220 15A插座;然后接好充電機輸出線與電池的接插件開始充電(若充電機不同則充電步驟也不相同,詳情請參閱充電機的使用說明書);充電過程必需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況,保證充電產生的氣體排出,電池液孔塞蓋和電池組件蓋板必需打開或取下;充足電后自動關機。
二.蓄電池曰常維護保養
1.每天的維護:
※ 每次放電完后電池進行充電;如果在一個工作曰結束時,電解液的比重不低于1.245kg/L或者開路電壓不低于6.255v/只,說明該電池還有充分蓄能,可以不充電,但條件許可時盡量每天充一次電。
※ 電解液位高度不能低于電池保護板。充電結束后必須檢查電解液液位,如果低于的話,充電結束時用電池補充液補加至額定液位。千萬不能加酸!
※ 充電后電解液比重應在1.28±0.01kg/L(30±2℃),如果達不到應咨詢售后服務部。
2.每周的維護:
※ 檢查極柱螺栓是否緊固,必要時重新擰緊。
3.每月的維護:
※ 充電末期,在充電機沒有斷開時,應測量和記錄所有電池單體及電池組的電壓。
※ 如果發現電池單體和電池組的電解液比重或電壓與以前的測量值有重大變化和差異,那么必須請售后服務機構進一步檢測和維護。
4.電池的保養:
※ 為避免漏電,電池應始終保持清潔和干燥;電池如果不用,必須將其充滿電的電池放置于干燥,無水霧的室內,為保證電池隨時處于備用狀態,應進行每月一次均衡充電。(不允許超過60天不充放電)